我市加大酒類流通市場監管力度 成效顯著
為維護酒類流通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飲酒安全和酒類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酒類流通市場健康發展,今年上半年呼和浩特市商務綜合執法大隊加大對我市酒類綜合批發市場、大型商超以及酒類零售經營者的查處力度,特別加強了對節假日期間酒類市場的查處。1-6月份,共出動執法檢查車輛200余臺次,執法人員210余人次,檢查酒類經營者100余家。有效加強了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呼和浩特市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實施和宣傳力度。
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市商務綜合執法大隊采取了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聯合旗縣(區)商務主管部門,重點對酒類經營者使用《酒類流通隨附單》情況、履行酒類流通備案登記情況和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標志牌的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我市酒類流通市場主要存在的問題:一是隨附單臺賬不完善、隨附單填寫不完整、不規范,不能正確反映酒類流通環節的信息。二是部分企業未索取供貨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復印件)以及相關酒類質檢合格證明。三是個別酒類經營者不能及時提供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相關手續。四是部分進口酒類商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針對檢查中的問題,執法人員耐心地對酒類經營者講解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呼和浩特市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對違規情節較輕的予以警告、限期責令改正;對情節嚴重和事先告知過但仍不按規定實施的經營者給予了罰款等相應的行政處罰,并要求經營者作出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的書面承諾。其中,由市商務綜合執法大隊立案處理案件19起,結案16起。
通過執法檢查,我市酒類流通市場得到了進一步的規范、酒類經營者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酒類消費安全得到了進一步保障。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