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出新規 酒類經營將實施特標管理和追溯制度
新華網杭州3月14日電(黃深鋼、董彬)記者14日從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工商部門已于近日出臺了《規范流通環節酒類企業經營行為若干舉措(試行)》,今后酒類產品的經營,將實行經營特別標注管理和追溯制度。
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長朱小都介紹說,新規規定,凡在浙江省境內從事酒類批發、專營、大型零售等經營活動,應取得特別標注“酒類”字樣的《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對新設的酒類經營者,工商部門在其提交申請后,對符合條件的核準并頒發標注“酒類”字樣的《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
而對于已設立的酒類經營者,工商部門將結合年檢和巡查等相關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在其原《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上特別標注“酒類”字樣。經營進口酒類的,還應取得海關“報關單”以及國家進出口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
此外,朱小都還透露,今后浙江工商部門還將利用浙江省食品流通環節電子監管平臺,對轄區內從事酒類批發和進口酒類經營者等實行分級分類管理。落實酒類經營者建立酒類進、銷貨臺賬,酒類供貨商在批發時須出具全省統一的銷貨憑證,實現自進貨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
浙江工商局表示,將從實行嚴格的市場退出和禁入機制、重點打擊侵犯商標權等違法經營行為、落實酒類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等多方面著手,維護消費者權益。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