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1855年葡萄酒分級制度的由來
1855年的法國波爾多葡萄酒分級制度,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被視為圣經,許多葡萄酒的愛好者對波爾多酒莊的認識都以此為參照物。
1855年,世界博覽會在巴黎舉行。來自法國各省和世界各地的名優產品云集一堂。當時,法國正值拿破侖三世當政,三世國王想借巴黎世界博覽會的機會向全世界推廣波爾多的葡萄酒,而且想讓全國的葡萄酒都來參展。于是,他請波爾多葡萄酒商會籌備一個展覽會來介紹波爾多葡萄酒,并對波爾多酒莊進行分級。這可無異于去捅一個馬蜂窩,因為那些酒莊個個都很“自以為是”,然而博覽會的勝出者只能有一個。于是波爾多商會責成葡萄酒經紀人公會制定分級表,將所有酒莊分為五級。
兩周后,葡萄酒經紀人公會拿出了他們的分級,分級制度于是產生。一級酒莊比二級酒莊好,二級酒莊比三級酒莊好……以此類推,但同級中的酒莊便不再做排名。奇怪的是,幾乎所有的等級園均來自梅多克,而且所有評出的酒莊全部集中在波爾多左岸地區,這不得不說是這次分級制度的很大的一個局限性。
現在名列分級制度的等級園內的有61個酒莊。自從1855年后,酒莊的名稱、所有者、葡萄園甚至葡萄酒的質量都有很多變化。當然即便是酒莊更名易主,如果其歷史上是等級園,他還將保持等級園的位置。唯一的一次變動就是1973年,木桐酒莊由二級酒莊升級為一級酒莊,從而形成了現在世所共知的“五大名莊”。
關于1855年分級的爭論也有許多,有人認為應該對這個分級進行更新,有人甚至認為這個制度在建立的時候就是不科學的,應該廢除這個分級制度。但不管怎樣,1855年分級是波爾多葡萄酒發展史的一面鏡子,不僅表現了波爾多葡萄園的等級劃分,還反映出了本地區的歷史淵源、葡萄酒貿易及酒莊情況,其在世界葡萄酒愛好者當中已經根深蒂固。
在此之后,格拉夫地區和圣埃米利永地區在上個世紀中葉也進行了酒莊分級,只不過沒有像梅多克地區那樣分成五個等級。所有這些進入酒莊分級的酒莊都稱為“列級酒莊”,在酒標上能夠看到“GrandCruClasse”的字樣。 (胡婷婷) (本文來源:舜網-濟南時報 )